National Capital Territory of Delhi 處理後廢水的利用制度化
導言
Delhi 政府正制定一項政策,旨在擴大處理後污水在非飲用城市功能中的應用,以緩解地下水枯竭問題。
正文
由 Delhi Jal Board (DJB) 擬定之監管框架,旨在優化 sewage treatment plants (STPs) 所產生的處理後廢水之利用率。現有數據顯示,產量與利用量之間存在顯著差距;雖然 STPs 每日產量約為 530 million gallons (MGD),但目前僅利用 105 MGD。現有的分配對象包括供應予 Central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CPWD)、Delhi Development Authority (DDA)、New Delhi Municipal Council (NDMC) 及 Municipal Corporation of Delhi (MCD) 等機構之 89 MGD 廢水。 利益相關者的定位強調採取分階段實施策略。在探索向私人開發商商業供應處理水之前,將優先考慮公共部門的建築工程,特別是用於混凝土養護及抑制塵埃。此外,行政部門正研究將處理水整合至消防行動,以及透過安裝管道和分佈式處理系統來擴大園藝灌溉的可行性。為確保結構完整性,該政策要求必須遵守 Bureau of Indian Standards (BIS) 的指引,規定 pH 值須介於 6 至 8.5 之間,且總溶解固體 (TDS) 不得超過 2,000 ppm,以防止腐蝕及混凝土退化。 此次策略轉型乃由嚴峻的水文壓力所驅使。Central Ground Water Board (CGWB) 於 2024 年發布的報告證實,地下水抽取量已超過自然補給率,在 34 個 tehsils 中,有 29 個被歸類為 「過度開發」、「臨界」 或 「半臨界」。此舉代表該地區與國家級的 「Safe Reuse of Treated Water」 (SRTW) 框架保持一致,並參考了 Uttarakhand 建立的先例。為促進此轉型,DJB 已授權一項 90 億盧比的基礎設施項目,專門用於園藝用途處理水的輸送。
結論
Delhi 政府正透過將處理後廢水的重複利用制度化至各個城市部門,轉向可持續的水資源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