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AFL 人員之法律及紀律程序

導言

近期關於 Lance Collard 的紀律處分,以及針對 Dion Prestia 與 Steven May 的刑事指控,相關司法及行政行動已告一段落。

正文

Australian Football League (AFL) 近期就 St Kilda 球員 Lance Collard 的紀律個案作出裁決,該球員被指在 VFL 比賽期間使用恐同侮辱性詞彙。此程序涉及複雜的管轄權判定,重點在於該事件應適用於要求投訴人必須具備「受誹謗特質」的 「Peek Rule」,還是關於「不當行為」的 Rule 2.3(a)。由於投訴人 Darby Hipwell 表示其個人並不具備該特質,因此案件根據後者處理。經過爭議聆訊及最初九週的禁賽處分後,上訴委員會將處分減至四場比賽。上訴委員會主席 Will Houghton , KC ,將 Collard 的年齡、Indigenous 背景,以及 Hipwell 並未感到個人受冒犯視為減輕因素,並進一步聲稱此類語言在球場上十分「普遍」。此理據導致 Mr. Houghton 隨後被解除職務。AFL 隨後宣布將對其審判庭的運作以及相關程序對證人的影響進行系統性審查。 與上述行政程序平行,Frankston Magistrates' Court 撤銷了對現役球員 Dion Prestia 及退役球員 Steven May 的所有指控。兩人被指於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 Sorrento 發生肢體衝突,被控參與鬥毆及魯莽導致嚴重受傷。控方隨後撤回指控,理由是缺乏監控片段,且涉事各方的證詞存在矛盾。Magistrate Tony Burns 裁定法律費用應由被告承擔,而被告一直否認參與該場鬥毆。

結論

在 Collard 上訴案後,AFL 繼續評估其紀律框架;而涉及 Prestia 與 May 的刑事案件則以被告獲勝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