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就欠繳子女撫養費啟動系統性護照撤銷程序
導言
U.S. Department of State 已開始撤銷欠繳法院命令之子女撫養費金額巨大的公民之護照。
正文
目前的行政方向代表一種轉變,由以往拒絕護照續期之方案,轉為積極撤銷有效旅行證件。此項運作調整乃基於 Personal Responsibility and Work Opportunity Reconciliation Act of 1996,該法例允許限制欠繳子女撫養費超過 2,500 美元之人士的旅行權利。儘管該法律框架已存在三十年,但目前的執行階段優先針對約 2,700 名欠債超過 100,000 美元的護照持有者;隨著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HHS) 完成各州機構的數據匯總,預計將擴展至所有超過 2,500 美元門檻的人士。 State Department 與 HHS 之間的機構協調旨在強制執行司法指令。State Department 主張此機制可作為債務償還的催化劑,並指出自 1998 年以來,此類措施已協助追回約 6.57 億美元的欠款。若護照被撤銷,該證件將永久失效,無法用於旅行;恢復資格需全額償還債務並經 HHS 隨後核實,此過程預計需要兩至三週。對於撤銷期間身處海外的公民,State Department 可能會簽發僅限於返回 United States 之有限有效期旅行證件,惟此舉須與相關州執行機構協調。
結論
U.S. government 現正積極撤銷欠款父母的護照,以強制執行子女撫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