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定罪重罪犯 Elizabeth A. Broderick 在服刑期間去世
導言
Elizabeth A. Broderick 因 1989 年殺害前配偶及其伴侶而被判處終身監禁,現於 78 歲時去世。
正文
該名人士於週五凌晨 3 時 40 分去世,此前她於 4 月 18 日從 California Institution for Women 轉移至醫療設施。雖然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Rehabilitation 將死因歸屬為自然原因,但最終定論仍有待 San Bernardino County Coroner 的檢查結果。 此次監禁的法律前因涉及 1989 年 11 月 5 日 Daniel Broderick III 與 Linda Kolkena Broderick 的遇害事件。在經歷了長達四年的婚姻解體及撫養權爭議後,該名人士利用從女兒處取得的鑰匙,擅自進入受害者的住所。司法程序中提交的證據顯示,該名人士使用左輪手槍向兩名受害者開槍;控方詳細指出,她當時毀壞了電話,以防止男性受害者尋求援助。 審判期間,相關方的立場呈現出敘事上的分歧。控方將該名人士描述為受復仇心驅使且經過精心策劃的行為者。相反,該名人士聲稱其行為是系統性虐待與經濟剝削的結果,並指稱在丈夫遺棄婚姻之前,她曾資助其專業教育。儘管有此主張,她仍於 1991 年被裁定犯有二級謀殺罪,被判處兩項連續的 15 年至終身監禁,以及兩年持有槍械罪。 隨後的監禁行政審查導致其三度被拒絕假釋。值得注意的是,在 2010 年的一場聆訊中,該名人士的後代提供了矛盾的證詞;其中兩名子女主張應繼續監禁,一名兒子認為她的獲釋將對社會構成風險。
結論
Elizabeth A. Broderick 在服刑超過三十年後,於監禁期間因自然原因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