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thern Indian Urban Centers 環境合規之司法與行政執行情況
導言
India 的監管機構與司法法庭正加強採取財政處罰及個人問責措施,以解決廢物管理與污染控制方面的系統性失效問題。
正文
Punjab and Haryana High Court 已表示,針對 Chandigarh Municipal Corporation (MC) 在 Dadumajra 遺留廢物修復工程中的表現,可能會引用 「污染者付費」原則。儘管行政部門聲稱 99.9% 的廢物已獲處理,但法庭指出,由於未分類垃圾持續堆積,導致出現第三座總量達 2.4 lakh MT 的廢物堆。司法部門拒絕將責任轉嫁予第三方承建商,並強調 MC 對於徹底清除殘留塑料及在季風季節前恢復場地負有首要責任。 與此同時,Haryana State Pollution Control Board (HSPCB) 已對 58 家建築實體採取執行行動,原因在於旨在減輕粉塵排放的遠端監控系統失效。此行政審查已延伸至 Dwarka expressway 走廊,其中五個住宅協會及兩個工業單位於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水,已接獲相關通知。HSPCB 目前正優化其數碼審計門戶,以加強對面積超過 500 平方米項目的監督。 在 Jalandhar,Punjab Pollution Control Board (PPCB) 由於三座污水處理廠未能達到性能基準,已向當地 Municipal Corporation 徵收 7 億盧比的環境罰款。儘管已投入 34 億盧比於基礎設施,但據報告,未經處理的污水仍進入 Kala Sanghian Drain、Jamsher Drain 及 Chitti Bein。此外,National Green Tribunal (NGT) 要求 Delhi Pollution Control Committee (DPCC) 的 member secretary 親身出席。此指令源於 DPCC 被指未能遵守 2025 年 11 月的命令,以處理 Old Delhi 住宅區內的非法汽車維修廠,據報該處存在排放電池酸液及焚燒輪胎的情況。
結論
目前的局勢特徵在於轉向更嚴格的機構問責制,並對環境疏忽施加重大財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