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宗獨立車輛致死案件之司法裁定
導言
Australia 的 Victoria 以及 United States 的 Michigan 法院,近日對涉嫌導致致命車輛事故的人員判處監禁刑罰。
正文
在 Victoria 司法管轄區內,位於 Shepparton 的 County Court 審理了 David Graham Berry 的案件。被告持有學習者許可證,此前從 Euroa 一間商業機構盜用了一輛 Ford Ranger。證據顯示,Berry 在受 methylamphetamine 及酒精影響下駕駛車輛,估計時速達 140 公里,血液酒精濃度介乎 0.129 至 0.187 之間。此認知功能受損導致其在 Maroondah Highway 與一名 motorcyclist Peter Tate 發生碰撞。Berry 承認盜竊、導致死亡的過失駕駛以及未能停下來等罪名。主審法官 Pardeep Tiwana 判處其刑期超過十年,並指出該刑罰已超過此類罪行的標準八年刑期。被告在服刑七年半後有資格申請假釋。 與此同時,在 Michigan 的 Genesee County,James Shirah 因導致 Terry Taylor Jr 死亡而被判刑。該事故發生於 2024 年 8 月 30 日一場婚禮之後。儘管辯方主張碰撞屬無意之舉,但控方指稱 Shirah 曾離開現場,隨後返回並撞擊受害者。Shirah 對於二級謀殺及相關指控表示不抗辯。法官 Khary Hanible 判定其最低監禁期為 30 年。此外,關於 Shirah 配偶涉嫌充當共犯的法律程序,預計將於 5 月下旬進行。
結論
兩名被告均已被送往矯正設施,假釋資格將取決於其是否完成各自的最低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