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Google 及 LG Electronics 未經授權獲取數據之私隱訴訟解決方案
導言
兩家大型科技公司 Google 及 LG Electronics 已就從流動裝置及電視硬件中未經授權收集用戶數據之問題,達成法律和解。
正文
涉及 Google LLC 的訴訟(特別是 Taylor v. Google LLC 案件)核心在於相關指控,指 Android 裝置在未經用戶授權的情況下傳輸多組數據,從而消耗流動數據。此前,該公司已在 California 達成一項 3.14 億美元的和解協議。目前的初步協議規定設立 1.35 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基金,最終審批聆訊定於 6 月 23 日舉行。申請資格僅限於在 2017 年 11 月 12 日至最終審批日期之間,使用配備流動數據計劃之 Android 裝置的 US 居民,且前提是該人士並非 Csupo v. Google LLC 訴訟的參與者。程序上的修改包括更新 Google Play 的服務條款,以釐清被動數據傳輸之情況,並承諾在「允許背景數據使用」設定被停用時,停止收集數據。 與此同時,LG Electronics USA Inc. 已就 Texas Attorney General 發起的訴訟達成和解,該訴訟涉及利用自動內容識別(ACR)技術獲取觀看數據。和解協議要求實施明確的同意機制,並引入詳細說明數據用途的彈出式披露。此外,協議禁止將此類數據傳輸至 Chinese Communist Party。此舉屬於 Texas Attorney General 辦公室更廣泛監管行動的一部分;該辦公室此前亦與 Samsung Electronics America 達成和解,而針對 Sony 、TCL 及 Hisense 的訴訟則仍在進行中。
結論
兩家公司在未承認法律責任的情況下解決了上述爭議,並實施新的透明度與同意協議,以降低進一步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