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as 在智力障礙標準產生法律分歧之際執行第 600 宗死刑

導言

Texas 州於星期四對 Edward Busby Jr. 執行致命注射,這標誌著自 1982 年恢復死刑以來,該州已執行第 600 宗死刑。

正文

Edward Busby Jr. 的處決是在經過一段關於其死刑適用性的司法審議後進行的。儘管由辯方及 Tarrant County District Attorney’s Office 聘請的專家均認定 Busby 患有智力障礙 —— 根據 U.S. Supreme Court 在 2002 年的裁定,此類情況禁止執行死刑 —— 但一名審判法官於 2023 年否決了這些發現。雖然 Tarrant County District Attorney’s Office 此前曾建議將刑期減至終身監禁,但該辦公室隨後要求執行死刑,並聲稱 Busby 不符合現行法例下智力障礙的法律標準。這場法律爭議最終導致 U.S. Supreme Court 撤銷了先前由 5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授予的暫緩執行令,儘管三名自由派法官對此表示反對。 從歷史上看,Texas 在死刑應用方面一直處於主導地位,其執行數量超過隨後四個州的總和。對此趨勢的分析顯示出顯著的地理集中現象;約 50% 的死刑發生在四個郡:Harris, Dallas, Tarrant 及 Bexar。Busby 被定罪的 Tarrant County 已成為死刑判決的主要推動力,自 2020 年以來,該郡在審判中尋求死刑判決的數量高於該州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此外,數據顯示死刑應用存在種族差異,儘管黑人僅佔該州人口約 12%,但自 1982 年以來,黑人男性佔了近 36% 的死刑執行人數。 制度性的轉變導致死刑執行頻率逐漸下降。2005 年引入不獲假釋的終身監禁作為量刑替代方案,以及 2014 年實施的 Michael Morton Act —— 該法案強制要求披露有利於被告的證據 —— 均減少了新死刑判決的數量。此外,隨後 U.S. Supreme Court 的裁決要求採用更新的智力障礙醫療標準,導致自 2017 年以來有 20 人從死刑囚區中獲釋。這些演進中的法律框架創造了一種對立局面,即目前的憲法標準將禁止執行數名在先前體制下已被處死的人員。

結論

在執行 Busby 的死刑後,Texas 繼續在死刑應用方面領先於 U.S.,並計劃於 9 月進一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