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rginia 在面臨法律挑戰之際,對半自動槍械實施法定限制
導言
Governor Abigail Spanberger 已頒布立法,禁止在 Virginia 製造及銷售特定類型的半自動槍械。
正文
該立法框架於 7 月 1 日生效,將購買、銷售、轉讓、進口或製造「攻擊性槍械」列為輕罪,最高可處以一年監禁及 2,500 美元罰款。該法令將此類武器定義為彈匣容量超過 15 發的半自動步槍或手槍,或具有可折疊槍托及輔助握把的槍械。儘管持有此類武器在很大程度上仍未受罰,但此舉使 Virginia 的監管立場與 California 、 Illinois 及 New York 保持一致。 此次政策轉向代表其與前任 Governor Glenn Youngkin 的行政方針有顯著分歧,後者在任內曾對類似提案行使否決權。現任政府採取了更廣泛的監管措施,涵蓋近二十項槍械條例,包括將購買手槍的最低年齡提高至 21 歲,以及擴大槍械工業的法律責任。這些行動與 Republican 領導的司法管轄區呈現截然不同的趨勢;例如,Missouri 已批准一項學校巡邏員計劃,而 West Virginia 則降低了無證攜帶隱蔽武器的年齡限制。 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與 Second Amendment Foundation 已透過提起訴訟,對此表達即時的司法反對,指稱該法律侵犯了憲法權利。此外,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已表示有意尋求禁制令以阻止該法律的執行。儘管面臨這些挑戰,4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此前曾維持 Maryland 的類似限制,認為此類武器不適合用於自衛。雖然 U.S. Supreme Court 拒絕審理 Maryland 案件,但法律倡導者指出,法院中少數成員對此類禁令的合憲性表示懷疑。
結論
Virginia 已轉向採取限制性的槍械監管體制,隨即引發槍權組織及聯邦政府的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