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India 土地所有權及房地產交易之近期司法裁定與監管執法行動分析

導言

近期的法律進展與行政干預凸顯了關於土地使用批准、稅務法院之管轄權,以及房地產收購中涉嫌財務不端行為的關鍵爭議。

正文

關於 Uttar Pradesh Revenue Code 內的管轄界限,Allahabad High Court 已判定,根據 Section 166 宣布農地交易無效的權限僅屬於 Assistant Collector。在涉及 Al-Huda Madarsa 的案件中,法院廢除了由 District Magistrate (DM)及 Basti division commissioner 發出的指令,並指出 DM 缺乏行使專門分配給 Sub-Divisional Magistrate (SDM)之職能的法定權限。此項裁決強調了對行政權力劃分的嚴格遵守,無論 DM 對 SDM 是否具有監督角色。 與此同時,Enforcement Directorate (ED)加強了對 Punjab 土地使用違規行為的審查。針對 Suntec City 項目的調查顯示,申請 Change of Land Use (CLU)許可的 123 英畝土地與實際所有權之間存在差異,據報實際所有權僅限於 30%。Punjab 政府隨後在收到偽造同意書的指控後,撤銷了 30.49 英畝的 CLU 許可。此外,Punjab and Haryana High Court 指出,儘管缺乏強制性的共同開發協議,Real Estate Regulatory Authority (RERA)仍對該項目進行了登記。 在財務訴訟領域,Robert Vadra 在一起涉及 Shikohpur 土地交易的洗黑錢案件中,獲 Rouse Avenue Court 准予保釋。ED 指稱,Skylight Hospitality Private Limited 於 2008 年以 7.5 億盧比收購土地,隨後於 2012 年以 58 億盧比出售予 DLF,此過程涉及犯罪所得的層次化處理以及獲取不正當的開發許可。儘管辯方主張某些基礎罪行是被追溯添加到 PMLA 附表中,但法院已承認調查仍在進行中。 最後,Ghumar Mandi 地區的市政執法體現於對一座建築的拆除,該商業實體儘管獲批的是住宅建築方案,卻建設為商業用途。此行動由 Municipal Corporation Zone D 執行,旨在作為一項監管措施,以確保符合核准的建築規格。

結論

目前的局勢特點在於司法體系對管轄權精準度的嚴格堅持,以及國家主導對土地收購合法性與監管批准的調查升級。